网络游戏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申请使用北京掌上明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列简称“掌上明珠”)提供的网络游戏服务。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特制定本《网络游戏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请在参与游戏前,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并特别注意本协议中加黑标示的内容。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玩家守则》、《游戏管理规则》、《法律声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一同构成掌上明珠与用户就网络游戏产品与服务订立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了解并同意:当用户登录游戏,视为用户已经详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掌上明珠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的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如发生纠纷,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本服务协议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
根据运营需要,掌上明珠可随时更改本协议并不定期发布游戏相关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有权不对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所有经修订的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自公布之日起自动生效,并代替原用户协议及原服务规则的相应内容。用户有义务自使用服务之日起自行主动对本协议之全部内容进行重新阅读。用户继续使用掌上明珠产品及服务的,视为同意并接受以上修订的内容,鉴于上述约定,用户因自身怠于履行该等义务的,无权以未获知上述内容而对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
- 1.账号注册
- 1.1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掌上明珠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2 用户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掌上明珠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掌上明珠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 2.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 2.1 掌上明珠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用户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2用户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 2.3 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掌上明珠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掌上明珠,并有权通知掌上明珠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 2.4 掌上明珠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掌上明珠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 2.4.1 掌上明珠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 2.4.2 掌上明珠违反2.4.1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 2.4.3 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掌上明珠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 2.5 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掌上明珠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掌上明珠应当为用户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 3.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 3.1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掌上明珠应当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 3.2用户在接受掌上明珠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掌上明珠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掌上明珠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掌上明珠不得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 3.3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掌上明珠有权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掌上明珠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掌上明珠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 3.4 掌上明珠根据本协议定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掌上明珠应负举证责任。
- 4.用户信息保护
- 4.1 掌上明珠要求用户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用户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 4.2未经用户许可掌上明珠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 4.2.1 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掌上明珠披露的;
- 4.2.2 有关法律要求掌上明珠披露的;
- 4.2.3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掌上明珠提供的;
- 4.2.4 掌上明珠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 4.2.5 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 5.权利声明
- 5.1游戏账号
网络游戏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掌上明珠所有,用户注册成功后获得的是网络游戏用户账号的使用权,相应地基于该游戏账号产生并储存于掌上明珠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角色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掌上明珠。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 5.2 虚拟物品
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中的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元宝、金币、黄金、游戏币、虚拟装备、虚拟道具等,由掌上明珠享有其所有权 相应地基于该虚拟物品产生并储存于掌上明珠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数据信息、等级物品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掌上明珠。 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虚拟物品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 6.资费政策
掌上明珠将有权决定游戏软件及服务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具体收费方式、资费标准、包括游戏中虚拟物品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均由掌上明珠在游戏内的道具商城上颁布。掌上明珠有权根据需要对具体收费标准随时进行调整。
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一旦用户选择购买相关虚拟物品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
掌上明珠有权根据需要,在游戏中设立、添加、修改增值服务并发行增值服务代用币。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物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掌上明珠均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停止提供增值服务。
掌上明珠保存用户游戏虚拟货币的充值记录,保存期限自用户充值之日起180日。
- 7.用户行为规范
- 7.1 用户应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 7.2 用户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相关的电话费用、网络使用等费用。
- 7.3 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 7.4 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其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所涉及的责任。特别地,用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 (1)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宣扬、教唆使用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的相关内容的;
- (10)发布任何经掌上明珠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掌上明珠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 (11)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7.5 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掌上明珠的软件和服务或参与掌上明珠活动。用户不得干扰掌上明珠正常地提供软件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侵入掌上明珠的网站服务器或使网站服务器过载;攻击、侵入掌上明珠的游戏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游戏服务器过载;制作、发布、传播、使用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外挂”);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游戏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掌上明珠所提供的软件和服务。
- 7.6 用户同意以游戏程序中的监测数据作为判断用户是否有通过使用外挂程序等方法进行的游戏作弊行为的依据。
- 7.7 如果掌上明珠发现用户数据异常,掌上明珠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游戏帐号的冻结、封停、终止直至删除,以及对涉及使用外挂的游戏角色的隔离、封停和删除;对涉及使用外挂的游戏角色拥有的虚拟物品进行冻结或收回。基于上述行为而被掌上明珠冻结、终止、删除帐号、游戏角色、虚拟物品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的用户,无权因此要求掌上明珠承担任何责任。
- 8.网站及服务器运营的中断、中止与终止
- 8.1 为了游戏网站和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掌上明珠需要定期对游戏网站和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中止,用户应该予以理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掌上明珠有权终止或中断游戏服务器所提供之全部或部分服务,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掌上明珠对用户或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1)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掌上明珠有权暂停服务,但掌上明珠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 (2)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 (3)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 (4)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 (5)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 (6)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 8.2 掌上明珠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终止或部分终止运营游戏的权利。不管由于任何原因终止运营,掌上明珠均会提前60日通知用户,用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行处理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停止使用游戏帐号、游戏内虚拟道具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因全面终止运营而要求掌上明珠承担除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游戏虚拟货币外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再能继续使用游戏帐号、游戏内虚拟物品等而要求的赔偿。
- 8.3 如用户连续365天没有登陆游戏,则自第365天当天的24时起,掌上明珠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用户帐号以及该用户帐号在游戏数据库中的任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等级、道具等数据信息),删除后的数据信息无法再恢复。
- 9.免责声明
- 9.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掌上明珠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 9.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掌上明珠并不担保掌上明珠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会被中断或终止,并且对产品和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错误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均不作任何担保。
- 9.3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掌上明珠不就因用户使用掌上明珠产品和服务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掌上明珠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 10.通知与送达
本用户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 11.适用法律和管辖
本用户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有关一切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解决。
- 12.其他
- 12.1 掌上明珠保留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 12.2 若本用户协议中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约束协议各方。